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专栏发布时间:2023-07-25
苏州工业园区隶属江苏省苏州市,位于苏州市城东,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7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分级服务、均衡优质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打造了“一体四翼多支点”的高质量现代化公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同质化发展。为了进一步充实卫生人才队伍,更好地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园区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共招聘工作人员1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无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4.年龄基本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表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021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认证方可报考。“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 http://pmi.siphrd.com/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2023年8月20日17:00;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线上资格初审,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报考单位电话联系(见《岗位表》)。通过线上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各岗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笔试
(1)笔试日期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同时通过邮件发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http://pmi.siphrd.com/)查询。
3.资格复审及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总成绩可在报名网站(http://pmi.siphrd.com/)查询。
4.体检
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5.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视情况递补。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园区卫健委审核备案。如递补,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0817。
六、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82187,66685615。
附件: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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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