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发布时间:2023-07-19
南京市江宁医院是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15个专业基地,医院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的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江苏省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南京市江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国招收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专业和计划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且符合西医类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医学学位的毕业生(注:来院报到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需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身心健康,热爱医学事业,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5、本科学历学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学历学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等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仅能报考全科专业。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2)退培未满3年的学员或纳入黑名单的学员。
(3)中医类专业学生(我院为西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4)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
2、每名学员可填报一个培训专业和一个调剂专业
3、报名网址:http://zp.njjnyy.cn/
4、报名材料:根据报名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上传以下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每个材料的命名格式为:姓名+培训专业+材料名称。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2)英语等级证书
(3)计算机等级证书
(4)如果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5)各级、各类获奖证书
(6)委培学员需提供单位委培公函、在职证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工资清单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8)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完整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9)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
四、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安排
1、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应与报名时上传的扫描件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安排:考试内容由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组成,侧重于专业知识、临床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测试。
3、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2日上午8时,考试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3号楼6楼。请考生务必关注医院通知,保持联系电话通畅。
五、录取与调剂
1、考试结束后,按培训专业岗位拟招收人数,对达到合格线(60分)的学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
2、考试达到合格线但未被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其报考的服从调剂专业剩余招收计划名额内,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调剂;如调剂专业无剩余名额,仍可调剂到其他有剩余名额的专业。
3、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等紧缺专业,经调剂仍未录满合格线以上人员,必要时可根据招收计划剩余名额,降分择优录取(最低分不得低于55分)。
4、拟招录学员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员择优递补。
5、招收名单确定后,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医院与录取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六、培训年限及要求
1、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
2、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要求,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即36个月)。
3、学员在我院培训期间,须履行国家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医院安排,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计划。
4、学员在培训期间,专业基地严格按照本专业培训细则分配学员管理床位数,严格审核学员病历书写、病种登记、手术、操作技能培训、教学活动参与、出科考核等情况,保障临床培训实践效果。
5、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颁发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期间待遇
1、社会化学员作为医院(暨住培基地)的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及劳动合同,其每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等比照本院同等条件参培人员。
2、第一年平均收入(包括中央财政补助、省市财政补助及医院补助,扣除“五险一金”后)本科学历学员不低于4500元/月,硕士学历学员不低于8000元/月,博士学历学员不低于9000元/月。第二年、第三年根据工作能力逐步提高。
3、我院不提供住宿,学员在培训期间享受住宿补贴,标准为500元/月;餐费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4、免费提供医院统一工作服(长袖、短袖各2件)。
5、委培学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及法律规定的相关保险及福利待遇由委派单位发放,绩效工资由我院支付。绩效工资比照本院同等条件参培人员。
八、住培招录有关要求及说明
1、学员招收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学员在培训期间存在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不认真培训学习、缺乏团队合作、违反医德医风等问题,经谈话、提醒等仍不改正,医院可劝退或开除。
3、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自然终止,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委培学员返回原单位。
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按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2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5、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表现优秀的社会化培训学员,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医院招聘新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
九、招收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5-52087000转60189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医院行风办监督电话:025-52087698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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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