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无锡)基地2023年招生公告

发布单位:无锡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3-07-19

无锡市中医医院2014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为首批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2017年被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国家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备良好的培训条件,拥有丰富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经验。

为更好地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中医医师,现开展2023年度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含中医全科)的招收工作,招录工作以基地容量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委托培养学员:由各医疗机构招聘,被该单位委派全程在我院接受培训的学员。

2.社会化学员:无工作单位的应届及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医类别住院医师临床培训学习和工作;

(四)中医学专业(含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等符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专业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五)自愿全程在我基地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培学员就业单位同意学员全程在我基地接受培训;

(六)未参加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在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的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三、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工作日7:45-11:30,14:00-17:00)。

报名方式:委培学员由委培单位派人统一现场报名(不接受个人申请),社会化学员通过网络报名。

报名地点:无锡市中医医院科教楼9楼教学办公室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一)委托培养学员:单位统一报名时需提供每名报考者的以下材料:①《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申请表上);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⑥委培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申请表及所有复印件需由委培单位审核后盖章。

(二)社会化学员:①《社会化学员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应届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在校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⑤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研究生应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⑦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格审核材料目录中相关材料电子版做成压缩包,文件包名称为:姓名+手机号,发送到wxzyyjxb@163.com。。待参加考试时携带报名材料纸质件进行复核。

★我院将对报名学员提交的各项材料逐一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考试。

所有报名学员请加入“2023年中医住培招录群”(QQ群:692757565)

四、招录考试

招录考试初定于2023年8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报名网站。考试形式为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和面试,侧重于中医基础、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

五、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我院拟招录各专业方向情况,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公示。拟招收的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医院、委托培养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认招收的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同等条件下,对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我院“医联体”、“对口支援”单位人员;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书人员;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4.培训专业为紧缺专业方向的人员。

六、培训待遇及相关事项

(一)我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及江苏省中医药局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学员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后,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对参加培训人员按相关标准考核发放培训绩效与补助(单位委派培训学员的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社会化学员享有本单位学员同等待遇。培训绩效及补助,按工作质与量考核后发放。

(三)学员在培期间享有中央、省、市住培专项绩效补助,经考核后发放,紧缺专业(中医全科)学员月均3500元,非紧缺专业月均3000元。

(四)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各种原因导致的培训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

(五)学员在培训期间若有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我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直至终止其培训资格并通报委培单位。

七、招生咨询

招收工作咨询电话:0510-88859999-79008

联系人:戴老师、马老师

 

附件1 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社会化学员申请表.docx

 

无锡市中医医院

2023年7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社会化学员申请表.docx

文章来源:无锡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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