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7-12
根据《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13〕16号)及《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楚办通〔2021〕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缓解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压力,决定公开择优招聘卫生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华县人民医院招聘口腔科医师岗位1名,临床医疗岗位2名,影像诊断岗位1名;南华县中医医院招聘口腔科医师岗位1名,影像诊断岗位1名。详见《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3年结业学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24日下午14:30--18:00,7月25日上午08:00--12:00,只接受该时段报名,其余时段报名无效。
地点:南华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党员活动室。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照片要求小一寸白色底板彩色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3)毕业证复印件(取得本专业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同时提交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交学校盖章的学籍证明。
(4)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已经取得的提交)。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已经取得的提交)。
(6)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7)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有的提交)。
(8)2023年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9)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于2023年7月25日14:30—结束。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考生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到南华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内容及有关要求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人员均可参加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卫生健康知识及政策法规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数量不足面试比例,则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结束,经纪律监督组复核后当场面向全体考生公布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出现本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结构化面试成绩高顺序优先确定人选)。
(四)体检、考察及递补
1.体检:考生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递补:2023年8月8日前,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所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医共体总医院通知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特殊优惠条件
本次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能与用人单位签署8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按履职8年年限逐年兑现以下优惠待遇:
1.博士毕业生:给予生活补助合计30万元;
2.硕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合计10万元;
3.本科毕业生:给予生活补助合计5万元;
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增加补助3万元(不含南华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中医医院送出培养取得规培证人员)。聘用合同期内,因聘用人员原因未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和不诚信责任。
五、有关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及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情形,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所有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人员,按人事考试规定报纪委监察和司法部门予以查处。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报名人员须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错误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南华县卫生健康局、南华县人民医院、南华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华县医共体总医院2023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南华县人民医院:0878-6083525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
南华县中医医院:0878-7222646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中路
监督举报电话: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0878-7226429
中共南华县纪委南华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7221189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222069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
1. 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2.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表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附件1: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10K
附件下载:附件2:南华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表.xls 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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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