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下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江西省儿童医院发布时间:2023-07-11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创建于1955年6月1日,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职能为一体的全国首批三级甲等、省级综合性儿童医院,是我省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教学基地,省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江西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儿科救治基地。   

医院现有两个院区。红谷滩院区位于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1666号,占地103.57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600张,现开放床位1149张;东湖院区位于南昌市阳明路122号,占地面积48.75亩,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搬迁后东湖院区保留门、急诊及儿童保健科、康复科,编制床位240张,现开放床位100张。两院区同质化管理,同步运行。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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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技能要求、身体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等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5.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8.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报考时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聘用。

9.应聘者需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3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逾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登录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zp.jxsetyy.cn:9234/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

3.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后,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另附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党组织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原工作单位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相片),按要求输入报名系统。

4.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因考生个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本着诚信报名的原则,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医院人事部门(红谷滩院区行政办公楼5楼)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报考护理岗位的需先行前往护理部(红谷滩院区行政办公楼六楼)测量身高及视力),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0日(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7:00),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江西省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下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签字确认单《应聘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护理岗位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院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专升本者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和专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9)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10)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1)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方式为:笔试+综合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60%。

 2.笔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考生因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为面试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无人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3.面试。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面试比例不达1:3时,考生面试分数须达75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笔试、综合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等后续相关事宜,医院均会在江西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jxsetyy.cn首页-人事招聘)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医院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并按时前来办理相关事宜,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递补考生,其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

2.待遇。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梅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791-8638894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邮箱:jxsetyyrsk@163.com

江西省儿童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jxsetyy.cn/

地址:江西省儿童医院红谷滩院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1666号)

邮编:330038


文章来源:江西省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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