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容城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7-10
为健全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补齐高端人才缺口,加快重点学科发展,经批准,决定为容城县人民医院选聘学科带头人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方式,采取面试考核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容城县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公开选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熟悉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0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9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
本次选聘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6日
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21日17:00
2.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bdyw2023syxp01.ibaoming.net/。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4.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三)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通知。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要求需要提供: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执业证书;④资格证书;⑤职称证书;⑥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资料。
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面试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通知。
(五)体检
按选聘人数与面试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的顺序为:①双一流全日制院校毕业者;②学历层次较高者;③职称较高者;④工作年限长者;⑤出生日期较早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组织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容城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并对递补考生进行政审、体检和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需查清后)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费用
聘用人员纳入容城县人民医院编制管理。
五、报名咨询
(一)岗位咨询电话:0312-5603289
(二)报名咨询电话:0312-7907778、0312-5953889
(三)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85
(四)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五)监督举报电话:0312-5605025
特别提示:此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容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