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3-07-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位〔2015〕10号),积极推进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适应中医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1、培养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中医临床医师;
2、掌握坚实的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现代诊疗技术,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疾病诊治工作;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传承学习、临床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临床教学能力;
4、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报名条件
1、2010年起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完成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2、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三、报名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需提供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完整填写并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报名表》(附件1),已完成规范化培训并就业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定并签署意见;正在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由所在培训基地审定并签署意见。选定导师时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获得人员须提供)。
四、学习年限
3-5年。
五、学费
参照上中医[2011]研字16号文件:
课程费: 20000元(开学注册时缴纳)
论文评审费: 12000元(申请学位时缴纳)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7月31日15:00前,将完整报名材料提交或寄送至各附属医院教学办公室,具体信息请电话咨询各医院。经审核符合资格者,将发放报到通知书。审核未通过者,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七、入学
每年9月凭报到通知书注册报到,开始课程学习。
中医专硕的同等学力学员与中医专硕统考生一同上课、考试。培养方案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研究生培养方案。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1119/
八、其它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浏览招生信息。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1142/list.ht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咨询时间:周一、周四9:00~11:30,13:30~16:00)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九、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周一、周四9:00~11:30,13:30~16:00)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
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2: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业目录.pdf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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