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7-07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

为做好2023年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3〕23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福建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中医住培”)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卫健委具体组织协调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根据培训基地(名单见附件1)和招生情况进行调配。委托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各培训基地开展招生,并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正、公平、有序。

二、招录对象

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其中,科学学位博士毕业研究生培训年限为3年。培训专业分中医专业和中医全科专业(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参加中医全科专业培训)。

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海外生源(取得教育部认可的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有工作单位,并由派出单位提供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身份报名参加培训。

在读或本年度将入学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本年度不得报名住培。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登录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http://112.54.44.105:18088/portal/logi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已取得的提交)、同意函(单位人提交)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未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逾期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将无法进入招生程序。

学员于7月6日8:00至7月10日17:00报名。(报名系统说明见附件2)

(二)填报志愿

每个报名人员应在培训基地名单中填报志愿,最多可报2个志愿,并选择是否志愿“服从调剂”。各培训基地将按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顺序招收培训对象,不服从志愿调剂人员不予调剂志愿,本年度不进入培训;经志愿调剂的人员未到调剂后基地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

(三)审核

1.网上初审

7月6日8:00至7月10日23:59由培训基地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复核

进入面试时,培训基地应现场审核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2016年起外省高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另增加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的学位证书信息)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学科名称和同意变更执业注册),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四、通知面试

培训中心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将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发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在每个志愿录取开始时尽快电话或短信通知需要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自行制定。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

1.第一志愿:7月11-14日。

2.第二志愿:7月15-19日。

3.志愿统一调剂:7月20-22日。

(二)录取方式

各培训基地将根据报考者个人信息、面试成绩等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在每个志愿录取结束当天,将已通知面试但未参加面试人员在培训网上进行标记上报。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选择服从志愿调剂者由培训中心根据各基地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进行统一调剂,如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不足时不予调剂。

录取结果由各培训基地通知报考者,报考者也可自行登录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查询。

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各培训基地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培训,否则按照退出培训处理(三年内不得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再次进入规培时不再享受财政给予的生活补助)。

六、报到及签订协议

(一)9月1日前,培训基地须完成报到工作,并将录取名单全部录入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基地通知。

(二)培训对象必须分别和培训基地、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社会人”仅须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单位人”协议内容必须包括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等内容。

(三)9月3日前,各培训基地必须在培训平台下载填报正式报到及未报到的培训对象汇总表并补充填写完整,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中心备案,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作为培训年限起始认定及财政生活补助费发放的依据。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仔细填写工作单位,注明“单位人”和“社会人”,选择后不予更改。2023年在闽高校招收中医硕士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籍,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

(二)申报人员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各志愿间的档次,以提高所报志愿录取率。

(三)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四)录取后进入培训基地应当服从培训基地的轮转安排,包含到协同基地进行轮转。

(五)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是培训中心、各培训基地与报考者、培训对象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经常登录该平台了解相关政策及最新信息。

(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及时转发、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培训中心联系人:肖霖桢

联系电话:0591-83947132

邮箱:fjszyzygpzx@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路602号福建省人民医院

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处联系人: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网络技术咨询:400-001-808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1.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临床培养)基地招生计划数.doc

2.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报名系统操作手册.doc

文章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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