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通州湾新区发布时间:2023-07-04

经通州湾示范区主管部门核准,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具备《岗位简介表》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1)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士岗位的在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 通州湾示范区卫健系统备案制人员;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2023年12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缴费
1.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考生登录地址:http://oa.nt2191.com:8115)进行注册、报名、缴费。
2. 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19:00—2023年7月14日16: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3.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报名网站在线缴纳笔试费100元,超过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00)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二)注意事项
1. 报名成功以完成在线缴费为准,只进行注册、报名,不进行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2. 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并缴纳笔试费用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1. 笔试方式和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
2.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具体笔试地点、考场号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2023年7月18日9:00—2023年7月20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oa.nt2191.com:8115)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4.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23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告。
2. 具体事项: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末位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审批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为5年,期间须参加规范化培训的,由单位统一派送至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培养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 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2. 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
3. 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4.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1. 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916693、81680336(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下载: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文章来源:通州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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