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青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23-07-0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青阳县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社会化用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2023年青阳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不纳入编制管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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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3年7月3日起青阳县人民政府-青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60/0/page_1.html)、青阳县人民政府-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69/0/page_1.html)、青阳县中医医院网站(http://qyzyy.qyxgov.cn/)等发布。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及要求)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3年7月10日08:00至2023年7月15日17:00(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青阳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地址: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06号;联系电话:15375665722)。

3.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专业测试、聘用等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参加笔试人员需提交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笔试、专业测试资格。

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书面承诺等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青阳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202301-202303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2023004-202306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202304岗位笔试内容为药学专业理论知识,202305、202306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护理知识,满分100分。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如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合格人员数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3)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考生笔试成绩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方式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内容为考查应聘人员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人员公布。 

(4)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或超过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合成

202301-202303岗位总成绩即为专业测试成绩,202304-202306岗位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计算,总合成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笔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青阳县中医医院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青阳县中医医院规定时间上岗工作。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三)按照有关规定,医院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书》,依法缴纳相关保险,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聘用者的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聘用人员上岗后,根据省编办《关于青阳县中医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的批复》(皖编办〔2017〕30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者可享有逐步进入周转池编制管理资格。其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依照《中共青阳县委办公室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青阳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2〕38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在青阳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由青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青阳县中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公示、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将在青阳县人民政府-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69/0/page_1.html)、青阳县中医医院网站(http://qyzyy.qyxgov.cn/)等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青阳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考务电话:15375665722、0566-5021060 ;

监督电话:0566-5031805;

上述考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文章来源: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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