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开封市中医院发布时间:2023-07-01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2023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有工作经验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3年开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四)年限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3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例如: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满3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4日
(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半天)
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厅东街54号
开封市中医院B区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4.报名提供材料:
(1)《2023年开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本人简历学习经历部分请按照时间顺序,自小学经历开始填写,直至最高学历(一式两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除报名表上所粘贴照片外,另交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如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申请期限选择6个月及以上,过期无效);
(3)应聘岗位所需相关执业证书、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4)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按豫政[2008]52号文规定标准,报名时按照笔试科目缴纳考务费60元;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由接收报考的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五、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 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中医院官网通知,届时到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应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一般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在面试前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中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
6.本招聘简章由开封市中医院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招聘单位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25616669
监督电话:0371-25616685
开封市中医院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2023年开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计划表 -.xlsx
附件2.2023年开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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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开封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