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桐柏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桐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6-2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卫基层〔2020〕18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3〕8号)、南阳市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转发《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宛卫〔2020〕257号)及桐柏县卫健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桐柏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卫健〔2021〕3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已取得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有意向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专业含中医学、护理专业、公共卫生、康复理疗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有意向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

二、待遇及原则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以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能够报考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为准)的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2、受聘乡村医生根据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派遣到辖区村卫生室工作,接受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可以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经费补助政策不变。

3、县卫健委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受聘乡村医生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3、政府主导,个人自愿,落实责任,统筹配置管理乡村医疗卫生资源。

4、依法依规,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要求,结合乡村医生岗位需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三、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农村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乡村医生职责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人员)以外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执业医师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招聘公告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招聘公告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桐柏县卫健委官网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报名须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2寸个人免冠正面蓝底照片2张;

(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5)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

4.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选择公布岗位报一个岗位申请。

(2)申请人填写的个人信息如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申请人应保证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8时至2023年7月25日18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6、报名地点:桐柏县大禹路中段桐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基层卫生健康和信息化股。

咨询电话:037768272689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面试者的答题准确性、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政审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体检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条件优势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要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纪律要求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面试关、体检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桐柏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桐柏县2023年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表;

          2、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

 

桐柏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2023年6月29日


招聘公告附件.doc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文章来源:桐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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