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夏津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6-27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求,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08:00—2023年7月5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二)资格审查
《2023年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报名期间,夏津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对已完成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现场审核及报名确认
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夏津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山东省夏津县南城街239号夏津县人民医院6号楼二楼西)
已完成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核完毕后扫码入群。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准备1寸近期同底版蓝色免冠照片4张(要求与报名登记表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牛皮纸档案袋1个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彩色打印)。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报考护理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至180天)。
5.报考护理岗位的,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携带成绩合格证明);报考技工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驾驶记录。
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按手印)。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需在职人员提供,签字按手印)。
以上提交材料复印件按序号排序,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时间在夏津县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体检录用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医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待遇
1.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并经体检合格确认录用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署劳务合同。
2.录用人员入职后,见习期一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执行院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交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3216730(夏津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附件1:2023年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夏津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夏津县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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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夏津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