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6-2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市2023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朝卫发〔2023〕17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建平县拟招聘8名特岗全科医生,到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岗位
建平县医院5人,建平县中医院3人,均到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自愿扎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六)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下同),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2.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2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医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七)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八)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九)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oyang.gov.cn)和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统一发布,后续有关招聘信息只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14日,双休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报考材料到建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
3.报考材料:本人报名表一式三份(分别粘贴同版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另提供同版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身份证、所有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原单位出具的在岗并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信息表,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瞒报错报,后果自负。报名时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
5.不设定开考比例。
6.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生理学(50分)、解剖学(50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登录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并报2023年建平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县卫健局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相关事宜将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县卫健局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也并列,则以笔试生理学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生理学成绩仍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体检,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县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七)岗位选择
建平县卫健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选择。根据拟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岗顺序。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也并列,则以笔试生理学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生理学成绩仍并列,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在选定岗位之后出现因个人原因弃岗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人员管理
(一)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招聘单位按照人员所选岗位分别派遣至对应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加注全科医学。被派遣的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二)特岗全科医生人事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管理,党团关系转至被派遣的乡镇卫生院。
(三)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招聘单位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县卫健局、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医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招聘单位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五)激励与保障政策
1、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招聘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2、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3、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特岗聘用全科医生实施岗前和后续培训。待经过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正式上岗服务。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期间,如未按要求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学科指导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202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2023年建平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421-7578607
建平县卫生健康局
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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