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发布时间:2023-06-25
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3名院内人事代理医师,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口腔医学专业(1003、1052),具有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3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
4.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须知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5日至7月4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jxkqrsk@163.com。
3.应聘联系人:黄老师、周老师、席老师0791-86363795。
4.符合条件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安排面试考核,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面试考核通过人员数量达到本次招聘所需人数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不再安排后续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院内人事代理(编制外),聘用期内管理按照《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暂行)》(口医院字〔2022〕23号)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试用期内管理按照《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职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口医院字〔2022〕22号)执行。
特此公告。
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