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松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松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6-21

因工作需要,根据《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松委办〔2019〕124号)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松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3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安心本岗位工作;
2.户籍不限;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4.部分岗位(专业)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5.招聘岗位(专业)所需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需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匹配。
6.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
1. 松阳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县城长松东路21号);
2. 松阳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西屏街道钟楼路5号)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岗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 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7月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相应报名单位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

1.松阳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县城长松东路21号);

2.松阳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西屏街道钟楼路5号)。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具体岗位(专业)的笔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本次招聘的编外用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报考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录用时不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需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用工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工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0.本次招聘的有关公示、通知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松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0578-8811022
松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0578-8072216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0578-8801993

附件:
附件1:2023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松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松阳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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