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6-21
为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等精神,决定面向溧阳市户籍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详见《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根据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本科)和2020年(专科)与溧阳市卫生健康局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三、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
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4日0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溧阳市卫生健康局六楼组织人事科(溧阳市溧城街道永定路209号)。
3.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提供)、与溧阳市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溧阳市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
2.笔试成绩合格线:进编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
六、选岗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选岗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不少于六年。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定向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88790
十、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
2.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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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