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3-06-19
根据我院学科和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楚雄州中医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养。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年龄要求:26周岁以下指199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以下指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在培的非2023年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cxzzyyy.cn)、云南省彝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30日8:00—17:00,楚雄州中医医院2号楼大礼堂(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楚雄州中医医院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起始学历至最高学历);
(5)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护士资格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人员提供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带有在线验证码的学历验证报告;
(7)2023年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提供规培证明及承诺书;2023年待取得护士资格证人员,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8)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承诺书(附件3,下载签名按手印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当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阶段。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及弄虚作假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笔试开考比例未达1:3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岗位认知度、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开考比例未达1:3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由7名专家打分之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计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在成绩合格线以上,根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拟聘用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2023年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国家公布考试成绩时,提交成绩单到人事科,不合格人员届时予以清退。
(六)体检及聘用
1.体检。体检安排在楚雄州中医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的有关执业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不予聘用。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医疗卫生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3.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楚雄州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cxzzyy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空缺岗位由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如2023年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成绩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后,空缺岗位于2023年9月30日前由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招录的应届毕业生与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为6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院合同制人员待遇。非应届毕业生招录后一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0878-3123125
联系人:苏老师、张老师
传真:0878-3122105
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有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请致电:
楚雄州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878-3164856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8—3389387
附件:1.楚雄州中医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楚雄州中医医院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承诺书
楚雄州中医医院
2023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