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秀洲区-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3-06-16
为进一步加快秀洲区医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事业工作人员82名。招录至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康安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秀洲区医疗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嘉兴市秀洲区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下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报考岗位工作。
(二)学习、工作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应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并具有初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不超过50周岁是指1972年7月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招聘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认证;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取得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7月7日前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招聘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和工作年限要求,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符合岗位要求。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执业注册时间、工作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在某医疗机构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几年以上”是指截至7月7日、在某医疗机构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累计满几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要求目前仍在岗。工作经历以所属单位聘用(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培训、进修、挂职等经历不得作为等级医院和工作经历认定依据。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非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均要求目前在岗。
(七)根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全面贯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3〕2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1.目前为嘉兴市秀洲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报考;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7月9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2004会议室。导航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湖路725号;具体位置:嘉兴市秀洲区政务中心西侧主楼20楼;公交线路:119路消防专线(原74路)至秀湖公交枢纽站(在秀洲区政务中心内),或70路公交车至清涟路成秀路口(继续步行约200米),或85路公交车至木桥港路秀洲大道(继续步行约840米)。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须正反面打印;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2)《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1份(附件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2022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
(6)截至目前并满足报考职位要求年限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有效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此次招聘中,外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呼吸内科、心内科、儿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急诊科、眼科、心电图诊断、放射诊断、超声诊断、中医骨伤科、中医内科、皮肤科、药剂、内科、妇产科、老年科、精神科、骨科、社区医生、消化内科、外科兼麻醉、儿保科等26个岗位属紧缺岗,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中医、手术室护理、血透室护理、重症医学科护理、神经内科护理、心内科护理、临床护理、信息科等8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应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1822室。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卫健局统一划定。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区卫健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五)考察。考察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中,如发现被考察人员与招聘职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被考察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考察或考察后不能按规递交相关材料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招录至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康安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的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所招录人员均不享受《秀洲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秀洲政办发〔2021〕9号)规定的政策待遇。
(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而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
0573-82721485(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0573-83673333、83400856(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
0573-83385882(嘉兴市秀洲区妇幼保健院)
0573-83382870(嘉兴市秀洲区康安医院)
0573-83251108(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
0573-83381888(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医院)
0573-83344707(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卫生院)
0573-83603996(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卫生院)
0573-83854516(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73-83524129(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573-82721854(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3-82718269(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1.2023年嘉兴市秀洲区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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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秀洲区-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