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6-1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2023年共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 99个,通过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招聘会签约61人,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剩余岗位调整计划38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附件岗位表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yyy999.com/)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参加校园招聘会的方式进行。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
时间:2023-6-14 14:00至2023-6-14 18:00
地点: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5号教学楼5515会议室
2.资格审查: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时,应、往届毕业生由本人提供简历。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考试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及拟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为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办理备案函。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市第一人民医院:029-33280038;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023年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