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6-03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菏泽市2023年公费医学毕业生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各县区岗位需求计划共计177个,详见附件1。
二、人员范围
与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并于2023年毕业的应届公费医学生。其中,已签订补充协议且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不参加选聘,待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后与当年度应届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选聘。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充分落实基层用人自主权,坚持双向选择,突出岗位匹配,实现人岗相适,确保基层卫生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鼓励公费医学生选择到农村偏远地区扎根服务。
(一)报名选择服务县区
1.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09:00-6月9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5日10:00-6月1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sd.bmpta.com/hzwsxp
应聘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报名的同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以及在校期间获得的医学竞赛奖励、奖学金、个人荣誉、科研著作等证明材料。每人仅限选择一个服务县区志愿。
考生信息填写完成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3 年菏泽市公费医学生选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 2) ,手写本人承诺,签字确认后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2.资格审查。县区卫生健康局安排专人负责审查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选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6月12日-16日。具体时间请考生向报名县区咨询。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等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能力、专业素养水平以及公费医学生从事全科诊疗、扎根基层服务的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公布成绩,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进入考察体检人选一经确定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县区确定岗位
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前制定具体岗位分配方案,面试结束后,即可组织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公费医学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选岗,也可结合公费医学生在校表现、岗位匹配度、本人意愿等择优选聘基层岗位。公费医学生不得选聘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组织第二轮报名
对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在各县区剩余岗位计划范围内,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第二轮报名,由县区组织第二轮面试(报名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试、选聘程序参照第一轮方式进行),确定补充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经两轮报名、面试仍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公费医学生,由市卫生健康委商县区在剩余岗位计划内调剂选聘。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选择服务县区的、不服从调剂选聘的、在选定岗位后未报到或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违约,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四、考察体检
县区确定岗位后,由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其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费医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聘资格,按违约处理。
五、公示聘用
公费医学生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公费医学生违约将根据有关程序将违约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本公告由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5316061,5622709
县区咨询电话:
牡丹区卫生健康局:孙凌云,0530-5896882
定陶区卫生健康局:张志伟,15553099888
曹县卫生健康局:刘岩,0530-3221969
成武县卫生健康局:侯晓花,0530-8622005
单县卫生健康局:籍栋,18865091111
郓城县卫生健康局:杨尊诚,15053067289
鄄城县卫生健康局:宋先玉,0530-2411132
东明县卫生健康局:郭怀庆,13954091039
附件:1.2023年菏泽市公费医学毕业生选聘岗位计划
2.2023年菏泽市公费医学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1.2023年菏泽市公费医学毕业生选聘岗位计划.docx
附件2.2023年菏泽市公费医学毕业生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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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