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激励和引导更多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扎根农村。结合我区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
2.招聘人数:26人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资格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健康新台商”和各乡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止。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4.报名需提交上报个人简历及以下证件原件扫描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及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扫描版。(相关证件原件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络审核-报名材料请备注意向乡镇卫生院名称)
5.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1.初审。乡镇卫生院指定专人负责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初审工作。
2.复审。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民生保障局卫健科进行复审。
(四)公示录用
1.根据初审、复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健康新台商”和各乡镇卫生院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学位)等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办理录用手续。
2.各乡镇卫生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要服从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享受我区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同等待遇。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