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蒸湘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5-23
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卫健系统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27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9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蒸湘区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指拒绝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6年的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
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30日8:00—6月3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882737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才能报考。
(4)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同步,为2023年5月30日8:00—6月3日19:00。考试考务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以核减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发布公告。报考被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也可退出报考并申请退还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采取闭卷式答题方式进行,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1)岗位代码A001、A004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影像技术专业知识占70%;
(2)岗位代码A002、A003、A005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检验技术专业知识占70%;
(3)岗位代码B001、B002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康复治疗专业知识占70%;
(4)岗位代码C002、C003、C004、C005、C006、C007、C008、C009、C010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占70%;
(5)岗位代码C001、C011、C012、D001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中医专业知识占70%;
(6)岗位代码E001、E002、E003、E004、E005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护理类专业知识占70%;
(7)岗位代码F001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中药学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请登录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向招聘办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面试对象。
(四)资格审查
1、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入围最末名次如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报考条件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
(3)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要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对象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对象:根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最末名次如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总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2,如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个,且未达到面试计划1:2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个的,则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口述实操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4、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六)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可以认可其体检结果,体检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1、公示。区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新聘用的人员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
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有一年以上工龄的试用期为6个月(有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蒸湘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等其他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蒸湘区人社局0734—8827356
蒸湘区卫生健康局0734—8827379
八、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蒸湘区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附件3:蒸湘区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蒸湘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
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3:蒸湘区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1:蒸湘区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doc
文章来源:蒸湘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