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5-10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经龙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妇婴医院医师人员22名。具体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三)学历要求:考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龙城区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应持有相应岗位的助理及以上医师执业证书;报考龙城区妇婴医院岗位的考生应持有相应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大专学历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ylc.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朝阳市龙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cylc.gov.cn/下载并填写附件2(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23年5月19日至20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到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61、62、63窗口报名(朝阳市龙城区矿联网大厦),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整理装订: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
(5)学信网学历证明;
(6)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7张;
(7)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2、资格审查。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因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的人员,将被记录在案,5年内不准参加龙城区组织的招聘考试。
3、经审查确定合格人员本人于2023年5月24日09:00-16:00到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1、62、63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须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将在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ylc.gov.cn/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不同岗位划定进入面试及格线,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及时间、地点将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ylc.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笔试后及时登录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1、笔试:内容为卫生学基本知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委现场评分,成绩满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从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及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ylc.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面试后及时登录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考生对第一次体检结果提出疑义的,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复检,仍未达到标准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作为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所空出的岗位,由参加同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察
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审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果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由考察单位将名单及考察材料报送至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y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岗位选择及聘用
1、岗位选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岗位选择工作,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考生在选择招聘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在确定招聘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的空岗,不再补录。
2、聘用。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填写《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备案表》,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被聘用人员自接到报到通知5日内到岗,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岗的视为弃权。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工作协议,未到协议所约定年限,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21-37111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附件1: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