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发布时间:2023-05-10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海内外专业技术人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责任和担当、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二)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办法
下载填写并提交本公告附件2《中心(院)非应届大学毕业生应聘表》的word版本,以及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的PDF版本。
同时请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如学历学位证明(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聘书、近五年专业获奖证书、人才称号证书、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封面及目录等。
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人员renyuanzp@scdc.sh.cn,邮件的标题命名请遵循以下格式:岗位名称+姓名。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不按上述要求和格式提交应聘材料者将无法进入后续考察环节。
我中心根据收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初审,按照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确定综合测评及面试人员名单,并将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收到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福利待遇
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外,每年按月支付津贴;优先安排办公、科研用房;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协助申报国内外重大项目,对申请到的科研经费根据中心的有关规定享受科研奖励。
具体待遇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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