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5-10
根据日照市妇幼保健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日照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8.《2023年日照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招聘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5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脑端打开报名入口网址,使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入口网址:
https://baoming.acmcoder.com/#/home?did=627493c5c4d23339df4c58a8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按照下列顺序提交相关材料(最多上传10个文件,单个文件最大100MB,建议采用pdf、jpg格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①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签字的《应聘诚信承诺书》;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④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⑤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⑥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⑦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⑧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
⑩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请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修改的信息将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再更改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5月19日11:00—5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9日11:00—5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告知应聘人员。对审查不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5月23日16:00前补充。2023年5月23日16:00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安排好报名和提交信息的时间,并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正常工作日期间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按照资格审查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633-8702598
附件1.2023年日照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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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