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3-05-10
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为政府举办公立三级妇幼保健院,位于界首市东城办事处胜利东路,建筑面积35500平米,设立床位200张。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8名,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违法违纪问题的;
3.我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的;
4.因违反人事规定,尚在停考期的;
5.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不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01-04,根据报考人员的资质、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通过面谈、面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确定最终招聘人数和是否聘任;
岗位05-13,根据报名人数和岗位匹配度,确定最终招聘人数和考试方式,并在考试前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558-4896168(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勤勉楼(2号楼)六楼人事科(地址:界首市胜利东路与天安路交叉口);
3.提交资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4张,现场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45元/人。
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有二维码版)、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察
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首聘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任合同期内。
(九)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特需人才待遇面议。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
界首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5月4日
文章来源:界首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