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4-20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成立于2014年12月,为中国中医科学院非法人机构,挂靠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组织开展中医药数据资源建设,开展数据采集、存储、汇聚、共享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承担国家中医药病案质量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国中医病案质控工作,承担国家中医药大数据研究的各项任务,开展中医药数据研究领域的研究生教育及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数据中心内设一个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六个业务机构部门:数据资源研究室、数据管理与标准研究室、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室、中医病案质控与管理研究室、软件工程研究室、运维保障研究室。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生、学位证。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要了解中医药大数据及相关学科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研究规划。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与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发送到邮箱hr@ndctcm.cn,请按“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校”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应聘者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应聘人员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工作的需要确定笔试内容,笔试安排将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http://www.cintcm.ac.cn)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笔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

按照岗位工作需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整体素质、协调与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发展与实践,面试时间待定。

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最低分60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面试人员。对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设定60分为面试准入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进行排序。

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笔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相关信息、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http://www.cintcm.ac.cn)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网站(http://www.cintcm.ac.cn)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natcm.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均发布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http://www.cintcm.ac.cn)网站上,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按时提交报名,未按期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四)上述时间节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部署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将及时进行调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宁  赵玉凤

联系电话:010-64089653

邮  箱:hr@ndctcm.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

 

 

附件: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

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2023年度应聘登记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docx

文章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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