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4-20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中医药行业第一所研究生院,是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全面负责中国中医科学院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经过四十余年的不懈耕耘,中国中医科学院的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图书与情报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与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招收本博连读屠呦呦班(中医)。中国中医科学院现有研究生导师近900名,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1名、两院院士5名、国医大师7名,杰青、长江学者、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岐黄学者等91名。目前在院学生达1600余人,教育规模稳步增长,教育结构不断优化。

新时代新征程,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聚焦“四个面向”,全面贯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贺信精神,立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做大做强中国中医科学院的使命担当,2021年4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共同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7月双方又成功举办了全面深化合作大会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建设开工仪式,全面开启“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新征程。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生、学位证。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公告)》(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与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gzykxyyjsy@126.com,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6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岗位面试人员。若出现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等。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进行排序。

对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相关信息、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tcm.ac.cn/)或公众号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由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于体检结束后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cm.ac.cn/)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natcm.gov.cn),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单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提供住宿。

(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4089175,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64089173。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9175

邮  箱:zgzykxyyjsy@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大白楼七楼

 

附件: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

2.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2023年度应聘登记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11-研究生院.docx

文章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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