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北省中医院发布时间:2023-04-2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院招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预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中医院创建于20世纪70年代,是一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现有职工2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6人,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2人,河北省名中医15人,拥有一批代表国家区域诊疗中心水平的医师团队。
医院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医疗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有临床、医技科室75个,设置病区44个,编制床位1800张。被授予“全国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优秀范例”“全国医患双满意优秀医院”“河北省文明单位”“全国平安医院表现突出集体”等。 医院为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首批神经介入建设中心。拥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7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肛肠科入选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多学科一站式健康管理,依托健康管理部,提供中西医结合体检、健康咨询、药食同源食疗、中医药调理、运动指导、康养一条龙服务。挂牌“河北省青少年儿童脊柱侧弯防控中心”,中医特色治疗脊柱侧弯疗效显著。康复医学科现为河北省中医康复示范中心、“一带一路”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骨科与运动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康复领域核心单位。
医院现有普通外科、血管外科、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胃肠外科、耳鼻喉头颈外科、手足外科专业在内的大外科系统,开设产科、新生儿科。是省会120网络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诊查治疗,具备处理各种急危重症的综合救护能力。
医院有硕博导师134人,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设有8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个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国家级、省级重点研究室,3个省级科研平台,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现生产茵连和胃颗粒、金石利咽颗粒等40个特色制剂品种。
医院拥有300余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的中医诊疗设备,配备GE256排螺旋CT、直线加速器、头部伽玛刀、第四代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等先进医疗设备。
医院遵循“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提高综合救治能力”的办院方针,努力打造“患者康复的家园、职工发展的家园”。目前,正在实施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筹备高营院区项目,加速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创新推广以预防为主的健康服务模式,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中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实现整体实力跻身全国前列目标,建成国内知名现代化研究型中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预报名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现急需相关科研领域研究人员,补充医院科研人才空缺。
五、选聘范围
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通过河北省中医院(https://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接收报名。
1.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期间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②报名地点: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③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河北省中医院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部104房间。
2. 网上报名方式:
将所有相关证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hbszyyrsc@126.com。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二)测评考核
由医院选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试讲、相关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95017(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9095036(河北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311-69095018
附件1:河北省中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dpadmin/Tacod_editor/attached/file/20230420/20230420094047504750.xls
附件2:河北省中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dpadmin/Tacod_editor/attached/file/20230420/20230420094170587058.xls
河北省中医院
2023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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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北省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