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南省职工医院 发布时间:2023-04-11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工作人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是省总工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省管三级综合医院,核定床位1000张。主要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开展一线职工、劳模先进人物疗休养。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省总工会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招聘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各招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拟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专业等条件详见省人社厅发布的《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省总工会组织实施。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 《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 “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中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六、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发布的《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规定程序进行,相关公告会在省总工会官网(http://www.hngh.org/)及河南省职工医院官网(http://www.hazgh.cn/)及时发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聘任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从本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总工会直属单位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各环节、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56976980 (省职工医院)
监督电话:0371-65904373 (省总工会组织部)
0371-65904123 (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0371-65866495 (省总工会直属单位纪委)
附件【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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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南省职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