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度招收简章

发布单位:泸州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3-04-10

基地简介

泸州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9年,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设有大山坪、城南院区,开放床位1230张,下辖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个协同单位及华阳、黄舣、莲花池、邻玉(卫生院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4个中医全科基层实践单位。



医院建有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有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五官科、急诊急救等模拟实训室和OSCE考站、多功能电教室、模拟病房、模拟手术室等,能够满足培训和各类考试需求。


招收对象及条件

1.中医学类(不含民族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2.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于录取报到时提供,未取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政治思想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基础。


4.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中医住培”)。

(1)社会化学员:未签订工作单位;

(2)单位委培学员:与送培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为其在编的职工。


招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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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4月20日。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全部报名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名方式:

1.社会化学员:

(1)填写《泸州市中医医院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QQ群文件里可下载)。

(2)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加盖本校教务部门鲜章的在校成绩单、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各1份(报到时如未取得毕业证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扫描件各1份。

(4)已经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提供扫描件1份。


报名资料打包发邮箱407707500@qq.com


2.单位委培学员:

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由本单位主管部门单独联系咨询。


3.在提交资料的同时在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报名(

http://182.150.42.165:51616/pdsci/pdsci/inx/sczyres)


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及体检

1.报名信息经教育培训部初审合格后,医院会及时将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以及考试安排公布在招生QQ群。


2.社会学员和单位委培学员由我院组织统一理论考试和面试。理论考试内容为中西医基础知识和中西医临床知识。


3.预录取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泸州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录取及报到

 1.按照招收计划,中医住培学员共录取(55)人,具体名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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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协同单位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各招收中医专业学员3人(学员培训身份不限)。订单定向学员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分配,如果名额有空缺由基地进行补录。如果单位委培学员未招满,则递补社会学员进行补录。


2.根据所报基地,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名,根据招收名额择优录取。在主基地、协同单位人数不足时,根据成绩排名依次接收调剂学员。


3.补录:根据首批录取情况,如有名额剩余则开展补录工作。补录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告。


4.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QQ群通知。


其他事项

1.培训时间及待遇

(1)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员培训36个月,科学型硕士研究生按照本科学历培训36个月,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长为33个月减去减免时间长。

(2)社会化学员:中央财政基本补助+住房补贴+餐饮补贴+基地绩效补助+年终考核奖;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医院缴纳,培训对象应承担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缴费及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第二、三学年根据医师证获得情况,待遇逐年提高。

(3)单位委培学员:中央财政基本补助+餐饮补贴+年终考核奖;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工资、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含各项保险)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由委派单位负责承担。第二、三学年根据医师证获得情况,主基地待遇逐年提高。

(4)协同单位学员:中央财政基本补助+协同基地补助+餐饮补贴+年终考核奖;学员培训期间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含各项保险)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由协同单位或委派单位负责承担。第二、三学年根据医师证获得情况,主基地待遇逐年提高。


2.一经录取,学员务必按时报到入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培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员须将执业地点注册或变更到所在基地。


3.对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者须退还医院发放的补助。


4.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期限顺延,费用自行承担。


5.培训证书发放: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发放全国中医(全科)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联系方式 

扫码加加入泸州市中医医院中医住培招生QQ群(群号723904958),进群请备注真实姓名,单位委培学员需备注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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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泸州市中医医院

 0830-2620738  联系人:陈老师

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

13880203568  联系人:洪老师

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3541084307  联系人:陈老师


文章来源:泸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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