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发布时间:2023-03-31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决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简介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以下简称茂名滨海新区)成立于2012年4月26日,总规划面积为1688平方公里。为突破茂名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瓶颈,茂名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茂名滨海新区起步区,起步区总面积约208.6平方公里,代管电城镇和博贺镇,共52个村(居、渔)委会,总人口约27万人,常住人口约20.78万人。茂名滨海新区作为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粤东西北第一个新区,是省级经济功能区,也是茂名四大发展平台之一,茂名滨海新区按照“港、产、城、乡”联动发展的战略要求,在一片滩涂丛林中起步,逐步迈开了茂名高标准规划、大规模建设的步伐。
茂名滨海新区东毗阳江,西临湛江,面向南海,背靠中国大西南和中南地区,既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区的交汇地带,又处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联系的交通走廊,地缘优势叠加效应明显,具有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有利条件。茂名滨海新区石化产业基础雄厚,资源丰富,环境容量较大,生态系统优良,人口承载力较高,是粤西地区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目前,茂名滨海新区起步区正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4+6”工作布局的战略部署,具体实施“一城两镇三港四区(1+2+3+4)”(“一城”即滨海新城,“两镇”即电城镇、博贺镇,“三港”即博贺新港、吉达港、博贺渔港,“四区”即绿色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区、博贺新港临港产业区、滨海旅游示范区、博贺海洋产业区)融合发展战略,以港兴产、以产促城、以城带乡,努力打造成为茂名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成为茂名参与全省产业分工、提高茂名在全省产业竞争力的“顶梁柱”。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1《茂名滨海新区卫健系统2023年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从事医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承受24小时轮班制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事业单位解聘或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bhswjzp2023/,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所有应聘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非应届生需具备医疗机构本专业对应岗位工作经历(具体岗位要求以附件1为准),须提供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进行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方式
(一)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报名和岗位招聘名额的情况,按学历层次、执业资格、职称、学业成绩、荣誉奖励等条件进行筛选,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遴选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均列入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于面试前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明(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往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定);④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成绩单;⑤规培证明(非必须);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聘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⑦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等。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⑦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同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审核后工作人员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复印件作保密处理,一律不退回。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一份。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面试形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影像类岗位增加实操环节,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普通类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影像类岗位考试分数由面试分数和实操分数组成,其中面试分数占比70%,实操分数占比30%。各岗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考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668-5331039。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尚未获得执业资格证的被聘用者须在被聘用2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四)待遇。被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考试、资格审核等各阶段防疫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所有。
(四)联系电话:0668-5331039。
附件1 茂名滨海新区卫健系统2023年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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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