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3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心爱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卫健委、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精神,结合发展需要,马鞍山市属公共卫生单位(含市临检中心,下同)拟开展专项招聘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编外医务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拿出一定数量空编,面向本单位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编外医务人员进行专项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8个,具体见《马鞍山市属公共卫生单位专项招聘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编外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市属公共卫生单位新冠肺炎疫情表现突出编外医务人员(以下简称“编外医务人员”),具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能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医德医风好,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命令听指挥,不计较个人得失,英勇奋战,敢于担当。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应急处置、病原检测等方面表现积极主动,勇于作为;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工作,与阳性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院感控制,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编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是因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秀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编外医务人员;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马鞍山市属公共卫生单位专项招聘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编外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29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各单位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编外聘用人员填写《马鞍山市属公共卫生单位专项招聘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编外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同步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专业测试进行。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范围主要为专业知识、应知应会。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入围专业测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情况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公布。考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医疗卫生监督、流调、微生物检验、临床医学检验岗位专业测试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院前急救岗位专业测试方式为技能操作,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和专业水平。专业测试为面试的,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评分根据考评人数及打分情况,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专业测试为技能操作的,测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设立技能操作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评分根据考评人数及打分情况,按5名考官所评分数的平均分计算,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技能操作成绩即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2、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成绩合成
(1)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占50%合成确定。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后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一场笔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由各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还应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程序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到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并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监督
专项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各环节接受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50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66508(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
附件:
1. 马鞍山市属公共卫生单位专项招聘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编外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
2. 马鞍山市属公共卫生单位专项招聘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编外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