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东县乡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鸡东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3-29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23〕28号)文件精神,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聘计划。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为全面做好招聘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医学毕业生8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鸡东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2005年1月1日之间出生者),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专科(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学历,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鸡东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现役军人;

(八)鸡东县辖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九)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鸡东县卫生健康局4楼综合办公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振兴大街323号)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项目生”应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请考生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好,并自备透明档案袋1个。

(四)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要进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3)。具体时间和地点关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的相关知识,满分成绩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确定笔试合格人选,笔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阶段的选拔。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组织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分析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5.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鸡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复核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办理聘用手续。鸡东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一份,聘期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拟定为2023年9月1日。

3.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2023年9月1日起薪。同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其人事档案统一由县人才中心管理。

5、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经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综合考核合格者,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根据本人意愿,纳入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所报考单位无空余编制时,可将聘用人员调剂至有空余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落编。

(八)注意事项

1.为维护鸡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需达到2人以上,方可开考。如不满2人,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关于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5.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考试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做到“三不准、三严禁”:不准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不准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不准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因人设岗、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严禁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严禁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

五、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

http://www.jidong.gov.cn/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467—5596676

监督电话:0467—5561929

七、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

鸡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鸡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的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鸡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无关。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

附件1:《2023年鸡东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分需要提供材料明细


鸡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2023年鸡东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2).xls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
附件3: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1).xlsx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鸡东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2).xls

附件3: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1).xlsx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

文章来源:鸡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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