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时间:2023-03-28
金华市中医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金华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迄今已有60多年历史,现为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名院”建设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金华市中医医院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根据2023年医院招聘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英语要求达六级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 3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招聘岗位要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包括:①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②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③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3.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解释。
4.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下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7日(早上8:00-11:3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2)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jhszyyyzzrsb@126.
com(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包括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2.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面试。根据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http://www.jhszyy.com/)和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2.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2.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136886,联系人:郑老师、汪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136588
金华市中医医院
2023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金华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