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浙江省金华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发布单位: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3-22

为不断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快市直卫健系统 人才队伍建设,金华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1 名(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 集团(医学中心)、金华市中医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金 华市第五医院工作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其他工 作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 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 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户籍不限。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1。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 2023 年应届毕业生的,包括:①普 通高校 2023 年毕业生;②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 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 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 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 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 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③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 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 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3.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 相适应。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 2023 年 4 月 3 日 止,30 周岁以下(1992 年 4 月 3 日以后出生),35 周岁以下 (1987 年 4 月 3 日以后出生),45 周岁以下(1977 年 4 月 3 日以后出生)。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 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 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执行。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 论的;(4)现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 务期并在该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 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 5 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 (5)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 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 2023 年应届生);(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 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 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践 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 9 时——4 月 4 日 17 时。 登录 http://rcpj.zjyxjl.org.cn/ (浙江省医学考试 综合管理系统),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 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 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 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 9 时—— 4 月 4 日 17 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 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 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 年 4 月 3 日 9 时—— 4 月 4 日 17 时)内的,可再次在 4 月 4 日 17 时前报名并接受 资格初审。 岗位比例: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中标注※)通过资格初 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 2 倍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 不足招聘计划数 3 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 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 24 小时内 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 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 年 4 月 13 日 9 时——4 月 15 日 9 时。 通 过 资 格 初 审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登 录 http://rcpj.zjyxjl.org.cn/ (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 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 年 4 月 15 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 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 施,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

①由本人填写的《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②2023 年普通高等院校应 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等 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留学人员提供相当语言水平材料)、学 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③留学人员须 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 1 寸彩照;

⑥其他岗位所需相 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需提供 社保缴纳凭证材料,现为金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 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下 一环节考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 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下一环节考试资格,由招聘单位确 定,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 补。

 各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考试方式,并以 规定权重计入总成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岗位根据笔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 1:3(不足此比例的,按 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金华市 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各岗位总成绩低于 65 分者, 其他单位各岗位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 象。具体权重如下: 



 (六)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下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 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 后)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中组发〔2021〕11 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卫 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 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 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 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 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 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 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 格。 

四、其它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自行到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站(http://wjw.jinhua.gov.cn/)上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3.2023 年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 格: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3 年 8 月 31 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 

联系电话:0579-82469202; 

监督电话:0579-82465857。 


附件:

2023年金华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pdf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xlsx

附件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附件3-各招聘单位简介.doc


2023 年 3 月 22 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xlsx

附件3-各招聘单位简介.doc

2023年金华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pdf

文章来源: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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