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 公告

发布单位: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3-17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委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用计划

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0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或于2023年3月17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3年3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澄潭分院医技辅助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45周岁(2005年3月23日-1977年3月23日);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5年3月23日-1987年3月23日);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新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全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县卫健局咨询电话0575-80623375。


附件:

1.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xlsx

2.新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1.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xlsx

2.​新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新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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