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发布时间:2023-03-15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创建于186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编制床位4800张,其中:于山院区(座落于福州市中心)编制床位2500张,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平潭协和医院(座落于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编制床位1500张,我院旗山院区(座落于福州市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编制床位800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众多省内外著名的医学专家和大批中青年优秀人才,为福建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因工作需要,2023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11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4.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闽卫科教〔2015〕10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27.156.117.162:9900/ors/outer/examinee/login.htm),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核: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登录我院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4月10
日至4月14日,登陆我院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序号1-55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序号56-63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 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专业方向证明(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提供,且专业方向内容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在同一页面);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官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将被派往分院轮转(具体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说明)。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325049
E-mail:fjxhyyrsc@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6218345(协和医院纪委综合室)、0591-22860679(福建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附件:2023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23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2023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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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