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3-03-14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助推耒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从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引进4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到我市1所公立医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人(为耒阳市中医医院中医专业4人)。具体岗位、引进计划数和条件详见附件《耒阳市卫健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学士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
(4)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2.执业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耒阳市卫健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3.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以后毕业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耒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耒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中医药大学官网发布公告
(二)引进宣讲座谈
1.宣讲座谈时间:2023年3月19日上午9:00
2.宣讲座谈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二办公楼一楼多媒体招聘厅
(三)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19日,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二办公楼一楼多媒体招聘厅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其中2023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耒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登记表》(附件2)。
(5)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表上)。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五)面试
1.时间:2023年3月19日下午2:30
2.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二办公楼一楼多媒体招聘厅
3.面试内容、方式与要求
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内容进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员。
如引进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时,设置8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面试合格考生,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七)体检
1.体检名单(拟聘用对象)在耒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予以公示,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对象体检,用人单位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编办、人社、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派驻纪检组共同参与。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察对象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耒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拟聘用对象有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十)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应届优秀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到岗后,予以正式聘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列入事业编制,工资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耒阳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四、引进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的本科学士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限耒阳行政区域内首次购房)。其他一本、二本院校本科学士生可享受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政策按《耒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耒人才办通〔2022〕2号文)执行。】
(三)职称岗位聘任。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
引进的人员如在合同服务期内离岗,作违约处理,取消或全额退还奖补资金。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耒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耒阳市卫健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耒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登记表。
中共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湖南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