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含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3-0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为及时充实壮大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安徽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经核准,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2023年度计划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同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ahhs.gov.cn/)、含山网(https://www.hanshanwang.com/)和招聘会报名现场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及省外同层次高等医学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专升本除外)及具有“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医疗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专升本除外),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硕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30岁以下),即“1992年3月1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25岁以下),即“1997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校园招聘在含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3月11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招聘会现场。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3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附件3,须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参加报名。
在现场报名前,考生也可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预报名(邮箱号:563047920@qq.com),后再携带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至招聘会现场报名处。
3.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后,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招聘本科岗位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1.时间、地点: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岗位招聘面试时间为3月11日下午,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及内容:本次招聘通过面试方式择优选拔,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7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同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学历相同按考生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按考生在校期间考试课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含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由现场招聘组通知体检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提交政审相关材料。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对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列入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有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含山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享受县人才引进奖补政策。
七、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含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考试免收考生面试费、体检费。公开招聘有关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s.gov.cn/)和含山网(https://www.hanshanwang.com/)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 询 电 话: 含山县卫健委 0555-4324315
含山县人社局 0555-4958276
含山县人民医院 0555-4324001
含山县中医医院 0555-4326400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555-4335002
附件1 :2023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2023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校园招聘报考承诺书.doc
含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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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含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