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发布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2-21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文件,经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现将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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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1102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02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将公示情况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1日


文章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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