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发布时间:2023-02-17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为市卫健委直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莆田市市一级预防和治疗麻风病、性病及皮肤病的唯一专科防治院。目前我院财务收费人员、门诊导诊人员紧缺,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人数
四、招聘岗位职责
(一)财务收费员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执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有关财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
3、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门诊收费处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不合理收费;
4、每天必须清点现金收入,做到账务相符,并及时上交财务。
(二)门诊导诊员
1、在工作中应热情接待每一位病人,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着装整洁,佩戴胸卡,微笑服务;
2、注意窗口形象,不与患者或家属发生正面冲突,避免纠纷,遇到问题及时与领导沟通解决;
3、坚守岗位,正确引导患者就医方位地点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4、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候诊病人的健康宣教工作。听取病人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口齿清晰,五官端正,精神状态良好,能适应医院紧张工作。
(3)应聘财务收费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应聘门诊导诊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六、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非在编人员)
七、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院聘用编外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八、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公告:在市皮防院官网、597人才网及院务公开栏等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2日。报名地点:市皮肤病防治院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793915。联系人:罗婷婷。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上相关材料可邮寄或扫描,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学园北街99-1号,邮箱:ptpfby@163.com。
3、统一招聘面试:面试时间:2023年3月21日(如有变动,时间另行通知)。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七名评委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4、考察:面试合格者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面试及考察合格者组织体检,由院统一安排时间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及院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7、确定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拟聘人员。
8、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市卫健委:0594-6735386,市皮防院:0594-2793915。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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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