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莆田市第一医院发布时间:2023-02-09
莆田市第一医院创建于1959年,秉承“仁心仁术,悬壶济世”的医院宗旨,坚持“关爱生命,有效沟通,改善细节,提高品质”的医院理念,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因工作需要,2023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编外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护士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月31日,即1992年2月及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7、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下载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时间内送至莆田市第一医院组织人事科(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莆田市第一医院8号楼536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94-6973111),并现场登记报名信息。
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报名时间
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2、组织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50%)+实践技能操作(50%)。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等;实践技能操作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实践技能的掌握程度。面试总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七、考察、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体检安排在本院,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等情况。
八、录用、递补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监督举报电话:0594-6973111(组织人事科)、0594-2293669(纪检监察室)
附件:
1.莆田市第一医院岗位应聘个人简历
莆田市第一医院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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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建莆田市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