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厦门市华侨中学发布时间:2023-02-09
厦门市华侨中学由市侨联主席颜西岳先生创办于1958年,学校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厦港新村5号,地处闽南古刹南普陀寺西侧,虎溪岩南侧山坡上,占地面积27274平方米,建筑面积17775平方米,校内绿树成荫,依山临海,景色秀丽,学校设施齐全,有完善的一系列现代化教学设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章,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及卫生保健工作,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华侨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顶岗校医)1名,聘用时间2023年3月-2023年8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不限性别,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校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医疗、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有从事校医工作或食品安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将如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40093370@qq.com
(1)报名表(见附件1)(2)身份证(3)学历证书(4)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可拍照发送)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2日前
3.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华侨中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医疗专业相关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考试办法及体检
考试办法: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体检: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公示:根据学校岗位需要、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厦门市华侨中学校务公开栏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由厦门市华侨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医社保。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联系人:谢老师颜老师
咨询电话:0592-25225509,2522524(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学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港新村5号。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华侨中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华侨中学
2023年02月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厦门市华侨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