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3-01-31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妇女儿童医院)成立于1977年,为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医院,承担着湖北省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科研教学等六大任务,为湖北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为加强学科建设,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 |||||
一、招聘计划 | |||||
(一)卫生专技人员 | |||||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产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 | 妇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妇产科学、外科学(泌尿外)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 |
硕士研究生 | 妇产科学、外科学(泌尿外)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5年及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 |||
3 | 妇科Ⅱ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妇产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 |
4 | 生殖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外科学(泌尿外)、妇产科学、生殖医学、中医妇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5 | 新生儿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6 | 儿童呼吸内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内科学、儿科学(呼吸方向)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 |
7 | 儿童心血管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儿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8 | 儿童重症医学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内科学、外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9 | 儿童内分泌遗传代谢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内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10 | 儿童康复医学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康复相关专业(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儿科学/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技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运动医学 | |||
11 | 儿童神经内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神经病学、儿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技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学、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有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能独立完成神经系统相关神经心理量表测评 | ||
12 | 外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胸心外、普外、泌尿外、神外)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13 | 普通外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普外)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14 | 骨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骨外)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15 | 耳鼻喉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16 | 成人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17 | 成人ICU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重症医学、急诊医学、麻醉学、内科学、老年医学、全科医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18 | 中医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中医妇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技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
19 | 手术麻醉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麻醉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0 | 急诊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1 | 口腔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口腔医学 | 具有口腔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2 | 眼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眼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3 | 医疗美容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4 | 康复理疗科 | 技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运动康复学、针灸推拿学 | |
25 | 妇女保健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外科学、全科医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6 | 儿童保健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全科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方向)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7 | 超声诊断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妇产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28 | 检验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技师 | 博士研究生 | 临床检验诊断学、基础医学 | |||
29 | 医学遗传中心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妇产科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技师 | 博士研究生 | 遗传学 | |||
30 | 医学影像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技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 |||
31 | 病理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基础医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 |
32 | 药学部 | 药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药理学、临床药学、中药学 | |
33 | 心脑电图诊断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 |
34 | 肿瘤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肿瘤学 | 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
35 | 徐东门诊部 | 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5年及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
(二)医学博士研究生(常年招聘) | |||||
1.基本条件 (1)专业: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等相关医学专业; (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有关待遇 (1)安家费:临床型20万元,研究型15万元; (2)房租补贴:2000元/月,发放36个月,或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 (3)薪酬待遇:除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奖励按医院规定发放外,另发放博士特贴:临床型13000元/月,科研型10000元/月; (4)科研经费:优先给予院内项目科研资助,申报医院优秀青年项目,资助额度10万/项/年,连续资助3至5年; (5)优先申报湖北省事业单位编制; (6)符合湖北省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 |||||
(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常年招聘) | |||||
1.招聘条件 (1)医学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三甲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待遇面议。 | |||||
二、有关事项 | |||||
(一)资格要求 |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道德品质良好,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年龄: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本科一般不超过4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职称或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起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中起本”“专升本”“专套本”),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核时已取得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5.“博士研究生”是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者;“硕士研究生”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者。 6.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原则上要求:市(州、区)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7.紧缺专业医技岗位,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8.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 |||||
(二)招聘流程 | |||||
网上申请→简历筛选→组织考核(笔试+面试+专业实操考核)→体检→录用。 | |||||
(三)相关待遇 | |||||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 | |||||
(四)网申方式 | |||||
1.请登录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hbfy.com/)-通知公告-人才招聘,完成网申。 (1)请根据招聘条件慎重选择应聘科室,并请按照招聘公告中的科室名称填写“应聘科室”(如应聘科室:产科),每人只能申报一个科室,多申报的将视为无效; (2)简历提交成功后,请勿重复投递; (3)请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简历投递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24:00。 3.招聘工作将分批、分次,适时开展。网上申报后请持续关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通知,并及时查看本人报名时所填手机和电子邮箱信息,了解招聘工作后续安排。 | |||||
(五)联系方式 | |||||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169425 联 系 人:李老师、尹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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