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2022年砀山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防疫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及签订协议等各个环节,均需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砀山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原南关长江宾馆对面劳动局)。
四、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存放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限砀山户籍的岗位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4)递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5)事业单位招聘各环节时间要求严格,后续各环节的相关公告均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8095278、8025196。
附: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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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砀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