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1-12
根据《神农架林区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保障实施办法》(神发〔2022〕10)关于人才引进文件精神,经林区党委人才办同意,拟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紧缺人才10名,为保障人才引进工作成效,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本科生在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2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硕士以上研究生(含2023年毕业)学历不受以下3.4.5条件限制。
3、工作经历。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应临床工作经历2年以上。
4、执业资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相应岗位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定向生、委培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以上处分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神农架林区在编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可登陆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snjrsj.gov.cn/)林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61.183.47.13/rkhjhsyj/)、林区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snjrsks.com/)查询招聘职位。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23年1月12日至2023月2月6日):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能体现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的材料等扫描件,以文件夹命名“姓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415670968@qq.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各项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资格复审(2023年2月7日至2月14日):持报名表、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能体现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的材料到林区卫健委人事科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实地考察评估(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
根据现场考察评估细则(现场评估侧重被考察对象的医德医风、临床工作经历、临床诊断治疗文书质量等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内容)到报考对象所在单位开展实地考核考察,对其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打分,现场考察评估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60%。
(四)组织面试(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40%。主要考核求职人员学历水平、人文素养及沟通能力。
不设面试和现场考察比例,根据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 70分的视为不合格。对录取后放弃拟聘用资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
对拟聘人员在神农架人社局和林区卫健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七)体检(2023年3月13日至3月14日)
由林区卫健委在聘用协议签订前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林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林区人民医院体检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初次体检部分项目不达标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引进人才备案审批
对拟引进人才名单上报林区党委人才办、人社局备案审批,并根据《神农架林区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保障实施办法》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人才分类认定。
(八)签订人才聘用协议
根据人才办、人社局审批意见组织拟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组织聘用对象到岗服务。聘用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服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初试及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说明事项。
未能引进人才的岗位可持续在网站发布,对符合条件人才报名时可继续按以上程序实施引进。以上招聘时间如遇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具体变动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显性政策
1、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2、资金激励
(1)A类:引进资金激励20万元、购房补助20万元、租房保障金2万元*5年、生活补助2万元*5年,共计60万元。
(2)B类:引进资金激励10万元、购房补助15万元、租房保障金1.5万元*5年、生活补助1.5万元*5年,共计40万元。
(3)C类:引进资金激励5万元、购房补助8万元、租房保障金0.8万元*5年、生活补助0.8万元*5年,共计21万元。
(4)D类:引进资金激励2万元、购房补助5万元、租房保障金0.6万元*5年、生活补助0.6万元*5年,共计13万元。
(二)隐形政策
1、入选“神农人才”计划后,按照人才类别,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金资助。
2、拥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七级设岗并享受相应待遇,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十级设岗并享受相应待遇。单位无相应等级岗位空缺的采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缩短年限、破格晋升。
3、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政策以外,区外省内引进人才每年可以额外休假10天,省外引进人才每年可以额外休假15天。
4、解决人才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户口随迁等问题。
5、组织人才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适时举办交友联谊等活动。
6、人才及其家属可享受林区医院、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绿色通道”服务,免费乘坐区内公交和游览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景区景点。
四、联系方式:
林区卫健委人事科 陈大玉 电话 07193335292
附件1: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引进卫生专业紧缺人才计划表
附件2: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引进专业技术紧缺人才报名表
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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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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