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发布时间:2023-01-09

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现有职工17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9名(正高职称1名,副高职称9名),现有床位100张,年接诊总量近14万人次。2018年临泉县政府批准建设新区,新区项目占地28496.5㎡(42.7447亩),设置床位500张,总建筑面积36000㎡,目前一期用地正在逐步投入使用。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规定和要求,我院将组织实施2023年度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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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同岗位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包含四险一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餐费补贴(每月400元)、工会福利、带薪产假等。

三、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中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临泉县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6日09:00至1月10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个人报考岗位所需提供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fysrmyylqfy@163.com。

②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急救中心二楼院办公室。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及他人代替报名。

3.报名需提供证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相关岗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报名时需另交一份A4纸复印件,同时提交个人简历1份(附件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4.报名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面试费用标准为80元/人”。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3年1月14日09:30。

候考地点:阜阳市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七楼大会议室。

面试地点:阜阳市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七楼小会议室。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本次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录取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确定拟体检、录取对象后,现场与其签订《拟聘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中如出现体检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分类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卫健委网站及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临泉县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临泉县宋集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信息咨询

院办公室:15155840504

(二)监督举报:

阜阳市人民医院纪检办:0558-3010011

临泉县卫健委人事股:0558-6538230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

2023年1月6日


文章来源:阜阳市人民医院临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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