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3-01-06

按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 为满足该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兴华路36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医疗、预防保健、保健、残疾及功能障碍康复治疗与护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多种用工人员3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社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 5 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核准的招聘方案,招聘公告将于2023年1月5 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上进行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均采取现场进行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 日至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岗位所需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若有);

5.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7.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

8.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

9.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当场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由单位公布。

(二)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通知时间领取考核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不能参加考核。

七、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成立面试考官组,其中设主考官1名。

考核结束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主考官打分高者,排名靠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该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以主考官打分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以主考官打分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公示及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法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派遣制人员管理。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应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成绩并列的情况,以主考官打分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620814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6:00

举报电话:022-63067177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



2023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种用工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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